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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种类 |
申请有效期 |
首次提取需提供证明材料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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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一手楼) |
付房款后二年内申请 |
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公积金专用折 |
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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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二手楼) |
付房款后二年内申请 |
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公积金专用折 |
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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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一手楼) |
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
借款合同、首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公积金专用折、供楼存折 |
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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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二手楼) |
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
借款合同、首期发票(或收据)、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公积金专用折、供楼存折 |
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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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自住 |
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
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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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封存后 |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专用折 |
注销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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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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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专用折 |
注销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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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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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户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专用折 |
注销或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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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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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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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或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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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或下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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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专用折 |
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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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自住住房 |
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
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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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自住住房 |
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
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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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自住住房 |
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
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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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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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注销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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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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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专用折 |
注销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