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职工集体办理住房公积金短信通业务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7-12-03 作者: 财务处 来源: 财务处
各教职员工: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员工,使各教职员工能及时了解其公积金账户的汇储、支取、转移等账户变动的详细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将为我校职工集体办理住房公积短信通业务,费用全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办理住房公积金短信通业务实行自愿参加原则。 2. 愿意办理住房公积金短信通业务的职工需填写本通知所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短信通业务登记表》。 3. 各单位将职工填好的表格收集以后,于12月4日(星期二)送回财务处会计科公积金办理处。 4. 在规定日期未送回表格,将自动放弃办理住房公积金短信通业务。 财务处 2007年11月29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