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报送分管财务领导和兼职报账员名单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7-12-20 作者: 财务处 来源: 财务处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兼职报账员工作规则(试行)》(华南农办[2007]127号)文件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试行兼职报账员制度,各单位须有一名领导分管财务工作,配备一至二名兼职报员,具体负责和组织本单位经费的管理和报账,科研经费、研究生业务费可由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或项目负责人指导的研究生负责报账工作,科研经费较多的团队或课题组也可指定一名助手或年青教师兼做报账工作。 为了保证2008年1月起我校报账等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前将分管财务领导、兼职报账员名单及兼职报账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处。科研经费较多的团队或课题组如需指定兼职报账员,也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兼职报账员登记表》,经科研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7 年12月28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处。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兼职报账员登记表》(可在财务处网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财务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