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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零余额科研项目结转资金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6-16 作者: 来源: 财务处
各零余额科研项目负责人: 2007年12月30日收回省财政厅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省财政厅已批准结转继续使用,这部分结转资金从2008年6月16日重新启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已经结转过的资金不进行第二次结转,即本次下达的2007年结转资金在今年应全部用完,没有使用完的资金视作该项目不需要这笔资金由省财政厅收回国库,2008年将不给予结转。 为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请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零余额资金使用。 附:2007年度零余额科研项目资金结转表 财务处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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