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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2008年接收校外调剂生最新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4-09 作者: 来源: 工程学院
一、接收条件 1、必须达到考生第一志愿学科门类(按学科代码)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A类线)。 2、拟调入的专业和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应在一级学科门类内(即:专业代码的前两位数相同),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原则上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 二、调剂程序 1、 接到通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调剂考生必须于4月11-13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网址为:http://yz.chsi.cn)),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否则不予调剂。选择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工程学院,以便准确网上录取。(ygq1978@scau.edu.cn) 2、 我校研招办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即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3、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于 4、 学院组织调剂生和一志愿上线生一起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4月17-18日(复试名单及具体安排请学校和工程学院网站)。 5、 复试完后,学院及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拟录取调剂生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6、 学院于 7、 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档函。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我校发出的调剂函向我校发出考生的报考材料(盖有第一志愿单位研招办公章、含初试成绩的调剂表,初试试卷等)。 三、调剂生收费 1、公费调剂生:学院有部分公费调剂指标,按“高分调剂生公费”的原则确定公费名额,分数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总评成绩确定。 2、其他调剂生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收培养费3000元,不发放助学金。 工程学院秘书室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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