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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6-12-07 作者: 来源: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事厅、建设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简化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财综[2006]81号)的规定:“2006年以前进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且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在编人员,务必在2006年底前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即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且一直未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正式教工(不含人才租赁人员)请务必于2006年12月15日前到后勤处房管科领取新版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后勤处网页中下载)。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1、一式6份的《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职称证书或职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进入华农前曾经工作过的,需提供原单位及原居住地房改部门的证明。 二、交表时间 三、特别说明 按照华南农办[2003]84号文《华南农业大学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规定,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计发时间均是从进入我校工作的次月起计发,在发放期间,随职务、职称变更进行相应调整。故请未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尽快办理,以免逾期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联系人: 联系电话:85280119 后勤管理处 二00六年十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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