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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7-06-20 作者: 来源: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及《关于职工领取住房货币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粤房改办函[2006]2号)的规定,我校在编的正式职工:①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②2001年4月后结婚而未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教职工,即使其配偶在婚前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本人也可申请住房货币补贴。据此,从即日起,我处开始受理2007年度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仅指在职职工,不含人才租赁人员) 1、今年新接收的毕业生 2、调入教职工 3、往年在校教职工(过去曾交过申请表,但交表后又申请退出的,若本次 再申请需重新填表)。 二、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1、一式6份的《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职称证书或职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进入华农前曾经工作过的,需提供原单位及原居住地房改部门的证明。 三、交表时间 请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务必在 逾期交表未经过校学校审核的,本年度不能申报,只能明年经过学校审核后再报。 《广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住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后勤处网页中下载,本人进华农前曾经工作过的及配偶在广州市以外工作的教工需到我处房管科领取《华南农业大学住房情况调查函》。 联系人: 电 话:85280119 后勤管理处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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