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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07年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有关情况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7-10-12 作者: 来源: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03]8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过校住房货币分配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具备申请资格的“2007年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情况表”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中申请人职务或职称、任职时间、进校时间情况已经组织部、人事处审核确认。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核对,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由于不便公开,另纸附本单位职工)要认真核对,一定要与核发工资的姓名、身份证号吻合,否则省人事厅审核时无法通过。 如公布情况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在 1、进校时间为正式报到时间。 2、职务或职称以学校正式发文或组织部、人事处确认的为准。 3、若职务、职称、任职时间、进校时间有误的,请分别提供组织部或人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4、人才租赁人员不占学校编制,不具备申请住房货币补贴资格。 附件、2007年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教职工情况表
后勤管理处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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