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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方式及核对个人情况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3-04 作者: 来源: 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发放方式的通知》(粤财综[2007]223号)文的规定,从2008年1月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由省财政统发改为单位根据所在地房改办审核结果自行发放,为做好新旧发放方式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广东省启动住房补贴工作以来,申请人的住房补贴均按初始申领的职称或职务级别标准发放,按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审核发放方式的通知》(粤财综[2007]223号)文及学校的规定,对申请人职称、职务发生变动后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将“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人员职称、职务变动情况表”发给各单位,请有关教工认真核对从个人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之时到2007年12月底止职称、职务所变更的时间、补贴标准、补贴差额,个人工号等并予以签名确认。 2、请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在职教工认真核对“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人员2007年12月职称或职务情况表”中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予以签名确认。 3、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职称、职务及调整时间有误,请持人事处、组织部的相关证明到后勤处房管科进行更正;如发现调整时间计算错误,请及时与后勤处房管科联系,以便进行更正。 4、如因学院调整或申请人校内工作调动等原因,核对表上有些人员已不在申请补贴时的所属单位,请各单位在核对时注明其现所在单位。 5、住房货币补贴关系到教工的切身利益,此次调整所涉及的时间跨度长,人员多,部分教工变更次数多,难免有错漏情况,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有关教工进行核对,并请在 6、本次调整以 住房货币补贴差额及2008年补贴的发放待有关数据核对无误后予以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 1、“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人员职称、职务变动情况表” 2、“申请住房货币补贴人员2007年12月职称或职务情况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85280119 后勤管理处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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