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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6-05 作者: 校纪委办 来源: 纪委监察处
关于组织参与全国廉政 公益广告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国家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决定联合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李建军 组委会委员:梁杰宏、张贻发、邱亚洪、钟仰进、钟睿 本次活动由校纪委主办,党办、宣传部协办,由校团委、艺术学院承办。 四、奖项设置 全国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五个奖项。设立活动组织奖。我校根据作品数量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四个奖项。获奖作品上报省教育纪工委参加省教育系统优秀作品评选。 五、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六、学校评选活动安排 (一)报送方式:欢迎全校师生积极参加,作品统一报送到艺术学院(联系人:陈晓东 联系电话:85285593 13826029795 E-mail:cxd@scau.edu.cn)。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 (二)学校初评:7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同时按上级要求确定报送到省教育纪工委的作品。 七、作品技术及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2、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3、具体要求 (1)影视广告以DVD光盘(3份)和数码带(DVW或者DVCpro)(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数码带要有1分钟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影视广告时长不少于20秒,最长不超过2分钟。 (2)广播广告以CD光盘(3份)和数码带(DAT)(1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文字稿2份(B5纸打印)。 4.平面类广告和漫画应用 5.所有参评作品的光盘、数码带必须注明报送单位、作者姓名、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二)作品上报截止时间: 二○○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1 授 权 确 认 书 欢迎您参与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感谢您给予的支持和协助。 为了使您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实现多种社会价值,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创作、广泛传播廉政公益广告,我们对您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可能有其他形式的利用。为此,请您在充分理解该宗旨的基础上,在下方的确认书上签名。 本人对以下注明的方式使用本广告给予确认。 本人是廉政公益广告《 》的创作者,对该公益广告享有著作权。本人授权中共中央纪委宣教室、中共广东省纪委宣教室、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和华南农业大学纪委复制发行含有本人创作的廉政公益广告《 》的DVD光盘、书籍等,并同意该广告无偿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刊播,在宣传栏、橱窗等使用。 确认人姓名: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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