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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6-05 作者: 纪委监察处 来源: 纪委监察处
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为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丰硕成果和经验,探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轨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向前发展,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省纪委《党风》杂志社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文章体裁:以报告文学、通讯特写、亲历纪实或散文随笔为主。记叙亲历的我省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某一有影响的事件;叙写在纪检战线上难忘的工作生活经历或所见所闻所感;反映我省30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面貌新成就。 2、文章应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较强的可读性。 3、来稿须是原创。不得抄袭、转摘和一稿多投。文章字数:报告文学掌握在4000字以内,其他文章1500字左右。欢迎学校离退休的老领导、老同志亲自撰写文章。 二、参加办法 1、拟写征文的题目。参加征文活动的师生员工将撰写征文题目和作者姓名,请于 2、征文交稿时间。参加征文活动的师生员工,请于 3、组织参加评选。校纪检监察处将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省教育纪工委,参与评奖活动。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教育纪工委《转发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粤教纪[2008]22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勇跃参与。 2、组织好征文题目的拟写工作,按时间要求报送校纪检监察处。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省纪委《党风》杂志社设置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另设纪念奖若干名,赠送纪念品。 校纪委办 校监察处 二○○八年六月五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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