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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学生饭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撰写时间: 2004-03-11          作者:           来源: 基建处

 

华南农业大学东区学生饭堂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二、工程名称:华南农业大学东区学生饭堂工程

三、建设地点: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内

四、建筑面积:约8380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约800万元

六、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七、资金来源: 

八、报名时间:2004 312 日、20043 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2:454:30

九、报名地点: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19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4020283         

十、报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十一、本工程必须到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4.企业在2000年以来完成同类项目情况(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经业主确认的工程规模、技术文件等);

5.工程质量认证证书;

6.目前承担工程情况2000年以来的质量安全情况;

7.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职称证(以上两项带原件核对),业绩经验及获奖情况复印件;

8.拟委派的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组成情况;

9.企业资信情况(ISO、重合同守信用、2000年以来的各项其他获奖情况,2000年以来的处罚情况、诉讼情况);

10.财务情况:企业上年度经独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用于本项目机械设备一览表,备注栏写明“自有”或“租赁”及进退场日期、设备完好情况;

12.履约承诺(不限格式)

13.2002年1月1日以来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比双不合格的企业,均不得报名。

14.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正副各一本装订成册。

十二、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十三﹑本工程当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2名(>5名,≤12名)时,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招标人将通过择优选取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资料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料库的记录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规定,本工程投标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华南农业大学

00四年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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