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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同行评价工作和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3-03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各学院、体育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工作,做好教师同行评价工作和教学督导工作,学校制定了《华南农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04]52号)。请各学院、有关部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教师同行评价的听课计划(见附件1)和教学督导重点听课对象的安排计划(见附件2,请各单位增加新开课程的教师和学生班级,并请提交被听课程的教学日历1份),并于 联系人:李晨光 电话:85281631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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