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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4-09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关于开展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5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决定开展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本次申报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类别。

二、校级教学名师的申报说明

1、申报评选范围。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参照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要求,在同等情况下,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将优先予以考虑。

2、申报表彰数额与要求。各学院、教学单位限报校级教学名师侯选人1名;学校评选510名校级教学名师,授予“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3、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自2005年以来,直接面向本科生课堂教学的工作总量不少于240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应占工作总量的60%以上。

(三)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研工作,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四)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五)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申报说明

1、申报评选范围。具备校级教学名师资格的教师(含2008年评选的)可按要求申报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

2、申报数额。国家级教学名师侯选人1名;省级教学名师侯选人2-3

3、评选条件

除符合以上所有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三:

(一)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主讲课程为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

(三)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四)公开发表过三篇以上(含三篇)高质量教改论文。

(五)承担省级或国家级 “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六)出版有国家或省部级高质量的规划教材等。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评审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推荐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办法。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按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公示后确定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表彰人员名单。

(二)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审方式。采取资格初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先在校级教学名师的基础上推荐,待上级文件下达再确定具体人员上报。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将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各学院、各教学单位请于420日前将《华南农业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盖上院(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同时将上述申报表的电子文档提交至gjyj@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开设专栏,将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文件、评选办法、候选人推荐材料等公开。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2、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联系人:库夭梅  电话:85286194

Emailgjyj@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

200847

附件1 华南农大教学2008年校级教学名师推荐表.doc附件2 第四届名师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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