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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补充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4-23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8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的通知转发给各中心。请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 需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请参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和书面材料的组织; 2. 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需各项材料请参见附件3; 3. 申报材料中第三项“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请下载附件4作为学校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的统一模板,并在此基础上添加各中心的相关材料; 4. 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原已开通并运行,请在 附件1. 2008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通知 附件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附件3. 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需材料清单及其补充说明 附件4. 我校实验室建设相关文件汇编 联系人:陈然 电 话:85280052 邮 箱:gjyj@scau.edu.cn 教务处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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