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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4-30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各学院(部):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教学工作常规检查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05]49号)的要求,各学院(部)要在每学期的第11周至13周做好本院(部)教学工作的自我检查工作。 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要按照华南农办[2005]49号对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和形式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工作。 2、各学院(部)于5月23日前将本学期期中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81631 E-mail:xinxiwork@scau.edu.cn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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