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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6-26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关于推荐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每四年举行一次。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要求,2009年将进行第六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的奖励工作。 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决定在我校开展校级教学成果的申报评选工作。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以及其它行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高等教育中取得的教学成果,都可以向学校申报。奖励工作的重点是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为鼓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在相同条件下,评奖工作对这些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优先予以考虑。 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中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推荐书》,并于2008年9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 附件1. 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 2008年华南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附件3. 申报推荐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问题解答 附件4. 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供参考) 附件5. 2001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供参考) 联 系 人:陈然、杨玉浩 联系电话:85280052 电子邮箱:gjyj@scau.edu.cn 教务处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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