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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理工口课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2-25          作者:           来源: 科技处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

理工口课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请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附件1),2008年度高校博士点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二、受理范围: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WORD模板)》中的 “学科代码”时,请选择“主学科代码待定”或“相关学科代码待定”即可。待《学科分类与代码》修订完成后,再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新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完成《申请书》填写。方法: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下载data.xml文件,替换《申请书(WORD模板)》附带的原data.xml文件”,即可选择相应的学科代码。填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从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注:必须为正式科技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

2、凡承担了2004年度博士点基金项目的负责人(2007年底已结题),必须在315前上报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论文的论文编号。凡未能按照规定完成的课题承担人,2008年不得申报博士点基金。

3、申请者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附件2),因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教育部尚未开通申报系统,所以申报系统开通之前,申请书中的课题编号可随意填写几位数字,只保存不进行校验加密。

4每个国家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课题数限额 1 项,经费限额 8 万元 。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限额内组织申报课题, 超额部份一概不予受理。

5 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执行时间从立项的第二年11日算起。

6 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7、根据有关规定: 申请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500 /项,请通过科研经费卡转拨至科技处(卡号:2900-H93003)。

四、装订要求:

    统一按A4大小,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请书、查新报告的顺序装订。

五、截止时间: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有老师申报,于33前将初稿一式一份送计划科,于320前将申请书正式稿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申请书》和相关数据文件)报送计划科。过期不再受理。

2两份纸质材料,均需课题负责人及参加人必须亲笔签名。

联系人:苏弟华        联系电话: 85280070

E-mailkycjhk@scau.edu.cn

科技处

2008222

附件1:教育部《请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请书(WORD模板)》(本附件为rar压缩包,解压后“申请书.doc”和“Data.XML”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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