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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院二级心理咨询站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4-03 作者: 学生处 来源: 学生处
关于召开学院二级心理咨询站观摩交流会的通知 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学院二级心理咨询站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学生工作部(处)拟于 观摩交流时,每个学院约一小时,其中各学院作40分钟用于观摩、经验介绍及工作设想,20分钟左右的时间用于讨论交流。 具体流程见附件。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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