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录入:2019-03-01
 

关于征集2019年“农业硕士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发挥研究生教育尤其是涉农研究生教育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826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911号,附件1)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征集范围

面向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农村发展等8个领域,征集“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

二、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聘任在岗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已列入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农业硕士相应领域招生。

(二)申请招生的项目须紧扣目前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需要重点研究并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项目的实施需依托我校各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服务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基地及大型涉农现代企业、地方政府等。依托我校目前各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遴考虑。

(四)项目合作单位有满足农业硕士联合培养的科技资源、研究队伍和经费投入,同时需配备具有研究生指导水平的校外第二导师。

(五)校内导师与依托单位建立了以产学研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机制,能够就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达成基本的意向。申报招生的项目,如有在研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及其他应用性项目支撑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安排

(一)入库项目征集。各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导师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合作单位(或平台依托的校外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38日(星期五)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320室),电子版发送至PY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遴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结合本年度学校设立的农业硕士招生专项指标数量,对入库项目进行初步遴选,提出项目建议名单,报学校“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后续工作。学校将专项指标下达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专项指标必须用于已立项的入库项目。学院、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根据专项计划,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复试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度、完整性、准确性,申报书的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二)申报的项目须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培养符合乡村振兴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依托入库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需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关模式进行培养、指导与管理。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入库项目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228


联系人:陈 翱、孟成民

电话:852800678528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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