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果完成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我校“一种锂离子电池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5个发明专利拟进行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华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专利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 | 一种锂离子电池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一种锂离子电池竹炭负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 一种锂离子电池竹炭/硫化钼复合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锂离子电池竹炭/金属氧化物复合负极材料及其制法和应用 | 一种锂离子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专利号 | ZL 201811500605.1 | ZL 201710329859.0 | ZL 201710329858.6 | ZL 201710325134.4 | ZL 201710329850.X |
发明人 | 禹筱元;许东辉;陈文艳;李富 | 禹筱元;张聪聪;陈文艳;许东辉 | 禹筱元;张聪聪;许东辉;陈文艳 | 禹筱元;张聪聪;许东辉 | 禹筱元;张聪聪;许东辉;陈文艳;方岳平 |
所在单位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
受让方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拟转让金额 | 150000元 | ||||
定价方式 | 协议定价 |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11日,共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或无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人:张晓佳
联系电话:38676276
办公地点:行政楼407室
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