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果完成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我校“蜡烛果提取物在控螺和或降低土壤甲烷排放中的应用”发明专利拟进行普通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及《华南农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成果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 | 蜡烛果提取物在控螺和或降低土壤甲烷排放中的应用 |
专利号 | ZL202310249177.4 |
发明人 | 赵本良、刘金苓、杨新燕、马燕芳、刘清萍、邝俊豪 |
所在单位 | 资源环境学院 |
受让方 | 珠海市斗门悦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拟转化金额 | 10000元 |
定价方式 | 协议定价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7日,共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或无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人:张晓佳
联系电话:38676276
办公地点:行政楼407室
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24日
